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关于第8619685号“西影XIYING”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2]第34338号
申请人:金华市瑜盛针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义乌博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8619685号“西影XIYING”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
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657452号“西影”商标(以
下称引证商标)因到期未续展已被商标局予以注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
标之间的权利冲突已不存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委决定:申
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合议组成员: 生茂
侯振明
胡际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