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义乌市凯业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玉林市天裁服装厂
甲、乙双方经协商,对商标权的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可使用的商标名称:FECARO+图形 商标图样:
商标申请号:3099503
商标注申请日期:自公元2002年2月22日
二、商标权拥有人的名称:意大利啄木鸟(香港)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委托加工商标的权限:
1. 委托加工的商品种类:25类衬衫小类(250042)
2. 委托加工地址:广西玉林市
3. 商标委托加工权的性质:地域性;
四、商标委托加工的费用:甲方付给乙方商标委托加工费每件¥2.3元。
五、商品质量的保证:
为保证被使用方的有关商品质量不低于公司规定质量,双方要共同采取以下措施:
1.乙方加工出来的货物要如实交付给甲方;
2.甲方可以监督被乙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乙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3.乙方的全部辅料由甲方提供。
六、商标委托加工使用的期限
自2003年6月15日起,至 2004年1月1日止。
七、其他未写明事项或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201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