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28 12:07:57 来源:haot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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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转让人名称(中文):
(英文):
转让人地址(中文):
(英文):
受让人名称(中文):
(英文):
受让人地址(中文):
(英文):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原转让申请号:
是否共有商标: □ 是 □ 否
撤回理由:
转让人章戳(签字): 受让人章戳(签字): 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
填写说明
1.办理撤回转让/移转商标注册申请或撤回转让/移转注册商标的,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转让人/受让人应当按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以下填写说明适用于移转。
2.撤回商标转让,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提出申请。
3.转让人/受让人名称、转让人/受让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4.转让人/受让人地址栏填写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并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应增加填写相应行政区划名称。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5.国内申请人不需填写英文。
6.转让前为共有商标或转让后为共有商标的,应当在“是否共有商标”栏选择“是”;非共有商标选择“否”。
7.共有商标申请撤回转让,申请书首页转/受让人名称/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其他转/受让共有人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可再加附页)。非共有商标的,不需提交附页。
8.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不需填写。
9.一份申请书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10. 转让人/受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转让人/受让人章戳(签字)”处盖章。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1.申请事宜并请详细阅读“商标申请指南”(www.saic.gov.cn)。
撤回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附页)
其他转让共有人
1.名称(中文):
(英文):
地址(中文):
(英文):
2. 名称(中文):
(英文):
地址(中文):
(英文):
其他受让共有人
1.名称(中文):
(英文):
地址(中文):
(英文):
2. 名称(中文):
(英文):
地址(中文):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