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个葡萄酒业的著名商标所引起的九年“内战”沸沸腾腾的在业内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也引来了各路专家学者的积极关注,终于尘埃落定。根据张局集团最新公布的消息,在经历了长达数年的商标的争夺战之后,张裕集团已经被确定的成为了第14号解百纳这个知名商标的合法持有者
张裕集团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调解后进行企业内部协商后作出以下决定:许可长城、王朝、威龙三家企业无偿、无限期的使用"解百纳"商标;同时张裕集团也发表了声称,除了上述3家企业之外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从即日起一律不再允许使用"解百纳"商标。
关于“解百纳”商标争夺的核心要素是:那个企业最先把它用于葡萄酒商标。对于这个关键点商评委从最初的裁决到现在的调解,都始终认为和坚持“解百纳”商标是归属张裕的。其实“解百纳”这个商标具有将近70年的历史,早在1937年,当时的政府的实业部商标局就批准了张裕解百纳商标进行注册,所以这个商标所属是早就既定的事实。
虽然解百纳这一词已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被葡萄酒行业作为了一个通用名词来使用,但是随着企业对于自身的商标越来越重视,同时越来越多企业拿起了法律武器对自己的商标进行保护,张裕集团也做出了这样的决定。这个决定对于张裕集团来说是一个保卫商标的开始也为商标保护开启了新的一条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