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和他的妻子张丽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卖的酒竟然商标侵权。而他们或许连什么是商标侵权也搞不明白。
李兴和妻子张丽下岗后开了个副食店,取名兴丽副食店,各取了两人名字中一个字。或许是名字起的好,兴丽副食店生意一直不错,小两口也不断扩大经营,生意越来越红火,收入也很可观。2011年12月,李兴的朋友王利来到兴丽副食店,说又一批洋河蓝色经典系列酒价格可以,问要不要。李兴没有犹豫,一口要下了。于是,兴丽副食店从个人手中购进洋河蓝色经典系列酒20箱,每箱6瓶。谁料,不久工商局经找上了门,原来有人举报,并且该批酒经“洋河”和“蓝色经典”注册商标所有权人,也就是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不是该公司生产产品,截止查获之日李兴共销售9瓶,自用1瓶,非法经营额8520元。经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做出没收侵权洋河蓝色经典系列酒,罚款8520元的行政处罚。
李兴悔不当初,还是自己学习少,法律知识欠缺,不知道卖假酒的行为侵犯了他人商标权,这次花钱买了个教训,以后还得好好学习商标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