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5日,何先生委托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拟将“稻香楼”注册为商标。国家商标局经过仔细审核后,于2009年11月28日正式批准“稻香楼”商标,认定其为第30类食品商标,核准食品包括糕点、月饼、咖啡、茶饮料、蜂蜜、谷类制品等多种。2010年3月,何先生委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拟将“稻香楼”商标的使用权以390万元的底价进行转让。何先生仅仅花几千元手续费而成功注册的“稻香楼”商标,经过短短3个月的时间,商标身价就一路“飙升”到几百万元,这着实引起了街头巷尾的一阵热议。
然而,事实未如何先生所愿,该品牌商标并没有能够转让出去。2011年3月初,“稻香楼”商标又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现身,拟对商标所有权进行转让,底价是90万元,还可以下浮20%左右。
该商标持有者何先生认为,“稻香楼”在安徽是家喻户晓,而“稻香”二字本身就和食品有关,容易让消费者接受并认可,因此该品牌商标的起点就一般品牌高,故其所蕴藏的经济价值是非常之大的。而业内人士认为,“稻香楼”商标所有权能否以90万元转让,同样是难事,因为新成立的企业根本没有这个购买实力,而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