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杂志界出现的商标侵权案例,因为其法律知识颇丰,多数不敢明目张胆假借他人已注册的商标进行侵权,往往是在自己出版的杂志书籍上使用与他人相似的文字或图形进行装帧。
作为出版界杂志商标侵权案件之典型——海南出版社假借“读者”商标侵权一案轰动一时。《读者》杂志在我国知名度颇高,发行量较大,具有广泛的读者基础。海南出版社侵权《读者》杂志社注册商标形式十分隐蔽,其在已出版的《美文奇文妙文》与《红玫瑰》两套书中并未使用“读者”商标,而是单单模仿《读者》杂志的排版与装饰风格,导致广大消费者误认并购买。海南杂志社这一侵权行为,极大的损害了《读者》杂志及《读者》杂志社的合法权益。
为此,《读者》杂志社以“‘读者’商标被多家出版社模仿使用,极大影响杂志社声誉”为由,向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反映情况。鉴于此况,1995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向有关单位与部门下发了《关于查处侵犯“读者”商标专用权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对“读者”商标侵权行为做专项调查,一经查出,从严处理。海南省工商局经广泛调查,立即出击,于当年8月发布《关于对海南出版社侵犯“读者”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处罚决定》,保护了《读者》杂志社对“读者”商标的专项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