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家对国美电器一点都不陌生,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在以下的名称简称北京国美),也是一家从事家电零售的连锁企业。国美电器在97年,北京市国美电器总公司取得“国美电器”注册商标专用的使用权利,但是在2000年,该注册商标经核准转让给北京的国美。于是近几年来,北京国美将分布在全国各地的130多家分部先后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上投入两亿多元用于广告的宣传活动,并且获得100多项各类荣誉。其中,“国美电器”被首都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2000年度北京市最著名商标之一。在以后的三年后,北京国美位居中国连锁百强前4名。企业越大遇到的麻烦也将越多,在涂汉桥于2003年成立武汉市的国之美百货店实体店。同月,涂汉桥在当地报纸上以江汉区国美百货的名义刊登招聘人员启事,并在其经营场所悬挂违法的标识。次年,北京国美以涂汉桥侵犯自身“国美电器”
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武汉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严肃的诉讼。当地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国美电器”作为服务商标使用达6年之久,北京国美及其分部投入巨额资金的广告活动,用于持续的、覆盖全国的各种类型广告宣传。公司销售额不断的持续上升,位居同行业前列。并在当年有被评定为著名商标的记录。“国美电器”符合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各种条件。涂汉桥的上述各种行为,是在不相类似的服务上模仿驰名商标“国美电器”的字样和图标,误导大众,造成北京国美的利益受到相当程度的受损,应构成商标侵权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