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

行业动态 更多
商标知识 更多
政策法规 更多


“麦肯基”商标专用权人状告“麦肯基西餐厅”侵权

来源:haotm.cn [ 2013/3/19 9:24:38 ]
上一条 下一条

通讯员黄彩华 今年50岁的林先生2004年在东莞厚街开了家“麦肯基西餐厅”,没想到开店8年后,接到了一纸诉状。“麦肯基”系列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何先生向法院状告林先生,称对方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索赔50余万元。林先生不服,提起了反诉,认为自己企业名称的工商登记在先,应该是何先生停止侵权行为。今日下午,该案将在东莞第二法院开庭审理。



    诉状中,何先生称,他的注册商标“麦肯基”核定服务范围为快餐馆、餐厅等,曾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广告。经多年发展,该商标已被广大消费者认可,在广东、山东、河南、湖南、内蒙古等全国多个省份都有加盟店,声名远播。但林先生未经其许可,长期在东莞市厚街镇经营一家250平方米左右的麦肯基餐厅,肆意销售外包装假冒“麦肯基”注册商标的食品,如汉堡包、薯条、炸鸡、饮料、中式蒸饭等;同时该餐厅的牌匾、广告宣传、送餐单、装饰图案等也假冒了“麦肯基”注册商标,该餐厅的行为,侵犯了何先生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损害了该品牌形象。



    接到诉状的林先生很不服气,随即向法院提起了反诉,请求法院认定何先生的“麦肯基”及汉语拼音M A IK EN JI“麦肯基”字样的商标侵犯其企业名称权,并应立即停止使用。



    林先生称,他在2004年12月就注册了个体企业“东莞市厚街麦肯基西餐厅”。但何先生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分别在2007年12月和2009年1月将其已经合法登记在先的“麦肯基”字号注册成为“麦肯基”及汉语拼音M A IK EN JI“麦肯基”字样的商标,其行为已侵犯林先生经营的企业名称登记在先的权利。

曼普女装旗舰店
24小时在线客服专员
加载中...
“麦肯基”商标专用权人状告“麦肯基西餐厅”侵权
2013/3/19 9:24:38 来源:haotm.cn

通讯员黄彩华 今年50岁的林先生2004年在东莞厚街开了家“麦肯基西餐厅”,没想到开店8年后,接到了一纸诉状。“麦肯基”系列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何先生向法院状告林先生,称对方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索赔50余万元。林先生不服,提起了反诉,认为自己企业名称的工商登记在先,应该是何先生停止侵权行为。今日下午,该案将在东莞第二法院开庭审理。



    诉状中,何先生称,他的注册商标“麦肯基”核定服务范围为快餐馆、餐厅等,曾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广告。经多年发展,该商标已被广大消费者认可,在广东、山东、河南、湖南、内蒙古等全国多个省份都有加盟店,声名远播。但林先生未经其许可,长期在东莞市厚街镇经营一家250平方米左右的麦肯基餐厅,肆意销售外包装假冒“麦肯基”注册商标的食品,如汉堡包、薯条、炸鸡、饮料、中式蒸饭等;同时该餐厅的牌匾、广告宣传、送餐单、装饰图案等也假冒了“麦肯基”注册商标,该餐厅的行为,侵犯了何先生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损害了该品牌形象。



    接到诉状的林先生很不服气,随即向法院提起了反诉,请求法院认定何先生的“麦肯基”及汉语拼音M A IK EN JI“麦肯基”字样的商标侵犯其企业名称权,并应立即停止使用。



    林先生称,他在2004年12月就注册了个体企业“东莞市厚街麦肯基西餐厅”。但何先生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分别在2007年12月和2009年1月将其已经合法登记在先的“麦肯基”字号注册成为“麦肯基”及汉语拼音M A IK EN JI“麦肯基”字样的商标,其行为已侵犯林先生经营的企业名称登记在先的权利。

回顶部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