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宁波好太太家具展示中心在工商登记注册,同时还注册英文商标“Goodwife”。注册商俞某在其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断的突出使用“好太太”字样,自称是好太太旗下的企业,而且把她的商品命名都与好太太有关。对于这些,广东好太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其告上法庭,认为宁波好太太有意误导群众,对广东好太太构成了商标侵权,要求宁波好太太进行赔偿。
06年7月,这起商标与字号的侵权的纠纷案在宁波任命法院开庭,经法院审理,根据原告广东好太太提供的数据,证明广东“好太太”注册商标,在2004已经注册成功,在一段时间内赢得了广大人民的信赖,有了很好的知名度。之后,宁波好太太,将“好太太”字样进行改写,颜色变换等,在其营业场所进行产品的销售,谎称其产品与广东好太太有关,混淆人民群众的视听,在一段时间内对广东好太太的声誉产生了不良影响,导致广东好太太的产品销售下降。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宁波好太太俞某停止对“好太太”商标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好太太”字样,赔偿原告广东好太太经济损失10万元。之后宁波好太太提出上诉。2007年8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其上诉,并判为终审判决。
企业之间的商标侵权案是很常见的,我们要注意上述案例中的被告的错误,不要因为个人利益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