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迎来了大发展的春天。新形势下,全省检察机关要更有效地抓住用好机遇,更积极地凸显打击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监督职能,就必须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切实做到两个转变,着力强化三项措施,始终狠抓四个重点,全面提升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水平。
紧紧围绕一条主线
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全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更加重视依法保障和促进完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保障省委提出的“3341”项目工程和“十大重点行动”顺利实施,助力“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目标顺利实现。更加自觉把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纳入党委领导下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切实做到两个转变
转变执法理念。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要做到“五个转变、五个树立”。切实转变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的理念,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切实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理念,牢固树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理念;切实转变习惯于在相对封闭条件下执法的理念,树立习惯于在相对公开条件下执法的理念;切实转变重质量轻效率的理念,牢固树立质量效率并重的理念;切实转变重惩治犯罪、轻自身监督的理念,牢固树立强化惩治犯罪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的理念。
转变执法方式。针对当前渎职侵权犯罪越来越智能化、专业化、隐蔽化的特点,将全面建立情报信息系统,实施信息引导侦查,将侦查活动建立在充分收集信息和对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转变单一的侦查思维方式,高度关注犯罪动机和原因,深挖权钱交易、黑恶势力“保护伞”;转变封闭和孤立办案的方式,正确对待律师介入侦查活动和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更加注重人权保障。
着力强化三项措施
认真贯彻新法。2013年,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的开局之年,对检察机关执法理念、执法机制、执法方式、执法能力都提出了严峻挑战。全省检察机关将积极主动顺应发展变革,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办案方式、提升监督能力,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实现跨越发展。
深化调研督导。认真总结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规律,通过调查研究不断丰富办案经验,提高办案人员的法律适用能力、发现和侦破行业犯罪的能力,以及搜集和完善证据的能力。督促指导方面,更加讲究工作策略,抓好超前指导、跟踪指导和专案指导,切实加强正面引导。
延伸监督触角。结合办案积极配合预防部门做好渎职侵权犯罪预防工作,通过警示教育、案例分析、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始终狠抓四个重点
狠抓执法办案。继续坚持“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增强效果”的指导思想,以力度大、质量高、效果好为标准,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更加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案件,以及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案件,重点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案件。
狠抓机制创新。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落实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沟通和处理机制。
狠抓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相结合,着力培养专家型、技术型的办案骨干,努力培养调查取证专家、预审专家、侦查技术专家和熟悉重要行业领域工作规程的业务专家。
狠抓宣传教育。在执法办案中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做好应对和引导新媒体舆论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舆论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促进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党和国家反渎职侵权法律政策,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积极性。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前进的方向将更加明确,前进的步伐将更加铿锵有力,取得的成绩将更加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