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了解到,备受关注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24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草案拟针对近年来屡禁不止的“傍名牌”、恶意注册商标等现象增加针对性规制条款。
从苹果与唯冠的“iPad大战”到抢注“林书豪”,再到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状告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冀商”等商标被恶意抢注,近年来商标恶意注册牟利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投资性注册会减少
该草案提请审议后,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我省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一位业内人士,他表示,这将给他们今后的业务带来很大影响,一些纯粹出于投资性的注册将可能会减少。“现在商标注册的成本太低,加上我们的代理费也不过千元,因此许多人灵感一现就要注册一个,有的是真的用于生产,有的则被闲置,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商标资源的浪费”,上述人士对记者分析道。
新规禁止恶意抢注
在现实中,我国不少企业都吃过商标的亏,几年前,白家食品有限公司旗下“白家”商标,在德国被恶意抢注。除了“白家”,还有另外三个国内知名食品品牌的商标“王致和”、“老干妈”和“洽洽”被同时抢注,而抢注方均为一家名为“欧凯”(OKaI)的德国食品进出口代理公司。而这几家企业为这种恶意抢注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新规将有效减少这种行为。为防止恶意抢注,草案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草案规定,与他人具有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明知他人商标存在,而将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的,不予注册。
傍名牌将被追责
“康帅傅”、“口渴可乐”、“旺子”这些雷人的品牌从设计之初就是为了“傍名牌”,如果消费者不仔细分辨很容易上当,尤其是快速消费品,消费者往往凭借熟悉的外观和图样就会购买不会仔细甄别,因而上当。今后这类傍名牌将被追责。
针对实践中有人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的“傍名牌”行为,草案规定,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草案明确,对驰名商标实行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另据统计,我国现行商标法1983年正式施行,1993年和2001年先后两次修改。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新的需要,2003年上半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三次启动商标法修订工作。
据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国商标累计申请量已达1054万件,累计注册量达717万件,有效注册商标达609万件,均位居世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