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茅台与贵州荣和烧坊酒业有限公司的商标侵权案持续发酵。据悉, 2011年5月份,北京市西客站公安段与茅台打假办一同查扣了一批贵州荣和烧坊的产品,16个月后,茅台方面认为荣和烧坊瓶身的“MAOTAI”涉嫌侵害自身的商标专用权,遂起诉了荣和烧坊。
荣和烧坊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称,双方已在11年10月22日交换证据,此案在11月6日开庭审理。上述负责人透露,不单是荣和烧坊,当地十多家酒企业被茅台以商标侵权而告上法庭。
对于这一说法,茅台酒厂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杨凤祥,他对此表示,茅台的确起诉了一些涉嫌侵犯茅台商标权的当地酒企,“不过茅台不会仅因包装上的标注里含有"MAOTAI"就起诉其他酒企业,而是这些酒企有切实的商标侵权行为”。至于这些酒企业哪些方面侵犯了茅台的商标权,他并未做出回应,仅表示,“茅台已经聘请律师处理此事。”商标侵权案风波未平的时候,又有消息传出称,茅台向国家商标总局重新申请“赖茅”商标。贵州省仁怀市工商局徐副局长称,茅台曾经申请过“赖茅”商标,但在商标使用期限过后未再续。2003年以后,有企业以茅台连续3年未使用“赖茅”商标为由,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撤销茅台集团的“赖茅”商标。2005年,茅台集团注册的“赖茅”商标被依法撤销。
茅台向国家商标总局重新申请“赖茅”的使用权,商标申请委员会已给予茅台“赖茅”商标的优先使用权,并同意茅台享有该商标的专有权。“但商标许可证还未颁发,颁发后其他赖茅酒企再生产使用就是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