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最近遇到了一件比较烦心的事情,购买的转让义乌注册商标,在申请的过程中出现了意外。转让商标的转让人改口不想卖了,我都已经将转让费支付给了他,他却突然反悔。问他为什么改变了主意也没有给我正面的回复,只是执意要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撤回的书面报告!要知道在这期间我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已经不可以用金钱来进行衡量了。请问商标转让申请提交给国家商标局之后,还可以撤回吗?
答:商标转让方和受让方依照商标法所规定的程序提交书面转让申请之后,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撤销的意见或暂时不履行商标转让过户的事宜,那么就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撤回的请求。请大家注意一点,提出撤回申请的前提是双方达成了一致,也就是说如果其中有一方不同意撤回申请要求的,那么商标局就会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序继续对转让申请的商标进行审查。当然如果转让方态度十分的强烈,那么极有可能就会产生纠纷,给双方都带来无法预估的损失和伤害。建议你们再好好地进行协商,不要存在怄气或者是赌气的因素,最后妥善地处理好这件事情。
一般来说,递交撤销申请的时间最好是在商标管理局下发核准商标转让申请之前;如果双方达成了共同撤回意愿,并向国家商标局予以确认,那么就可成功地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