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没有经过他人的允许而擅自使用他人姓名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行为,涉嫌侵犯他人姓名权,特别是那种假借英烈之名而谋取私利的行为,更是有伤害社会道德风尚的不良影响。换句话说,义乌地区的企业家们在注册义乌商标的时候,是绝对不可以“傍英烈”的!
曾经就有一位商家假借英烈“孟祥斌”的名讳注册了“梦祥斌”,他自己声称是为了缅怀英烈,结果却不断地四处张贴广告寻求出租和转卖该商标。他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孟祥斌的亲友,而孟祥斌所在的部队也多次与此人进行交涉未果,部队就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撤销“梦祥斌”的申请,他们表示这个商标严重亵渎孟祥斌精神,并且对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产生了危害性,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正是受理了这项撤销申请之后,最终以“傍英雄”、“傍英烈”属于不当注册的判罚,撤销了该商标。
义乌商标认为,先不谈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它之所以引发社会热议同时也说明抢注者不顾商业道德,不顾社会公众和英烈家属的感受,一味地追求名人效应想获得收益的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试想,如果此人征得家属的同意之后再将此商标用于可以彰显英烈精神内涵的公益互动中去,可能效果就不是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