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各大新闻平台都发布了这样的一个标题:2010年商标侵权十大案例。里面的十大案例可谓是典型,涉及的案值巨大,其中不乏一些著名的企业,如重庆的凌进电子有限公司。著名商标被侵权早已经不是稀有的事,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剧烈的竞争下为了能获得更大的利益,许多企业不惜觊觎著名品牌的影响效力,假冒仿冒他人的商标,以获得非法的利益。
对于商标侵权的问题,从维护企业利益的角度来看,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是指企业自身不能去侵犯他人的商标,另一方面是企业不能容忍别人侵犯自家的商标。企业自身若是为了利益而对他人的商标造成侵权行为,在一定的时间内的确可以获得很高的利润,然而,一旦被查出,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如2010年的重庆凌进电子侵犯了深圳创维的商标,擅自生产贴有创维标识的笔记本电脑,最终被罚142万。当然,若是被别人侵犯商标而造成利益损失的企业一定不能容忍这样的行为发生,因为这关乎企业的信誉。
拒绝商标侵权,保护商标,这就是对企业形象的保护,同时还是在保护自己的财产,毕竟商标无论是注册的还是转让回来的,那都是花了钱的,更何况商标同时还具有品牌的价值,为此,一定拒绝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