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决窍;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
商标转让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商标转让后,商标是所有权也就发生了变动.公司的名字或地址发生变更后,商标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转让注册商标可以单独办理转让,除非存在要转让的商标与其他未转让商标构成近似,需要一并转让外,其他的则无须一起转让。
注册商标要1年,转让商标只需6-10个月左右。由此可以看出转让商标更能节约时间成本,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就是商机的社会里,对企业来说购买商标具有绝对的时间优势。
转让商标的风险非常小,转让的商标本身就是国家商标局已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所以不存在国家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转让商标,只需要转让双方通过代理机构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备案,受让人就能得到商标的注册证,拥有商标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