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导金百万时髦餐饮被法院强执,北京金百万餐饮办理有限义务公司以为商标权遭到侵犯,克日诉至北京市向阳区群众法院,请求北京金百万时髦餐饮有限公司遏制使用“金百万”商标图形和笔墨的举动,在消息媒体上赔罪报歉、解除影响,并补偿10万元。
北京金百万餐饮办理有限义务公司诉称,本公司是第3410159号“金百万”商标和第3381813号图形笔墨商标的注册商标公用权人。上述商标作为被告最紧张的商标之一,从1992年起延续使用至今,不单作为企业形象标识遍及使用于被告各地的连锁店和加盟店,并使用于餐具及礼物上,在泛博消耗者中具备很高的着名度。北京金百万时髦餐饮有限公司未经本公司容许,私行将上述商标笔墨用于其公司称号中,同时,上述商标图形和笔墨也被用于其经营的北京市向阳区十八里店乡十里河村中间街甲5号的餐厅照片、店内装璜和其余物品标识上。
2011年11月18日,多家媒体以“金百万时髦餐饮被强执”为题,报导了北京金百万时髦餐饮有限公司拖欠货款被法院逼迫实行的消息,因为其称号含有“金百万”三字,致使北京金百万餐饮办理有限义务公司商标权和商誉遭到侵害,丧失非常紧张。且原告使用涉案商标得到了巨额的不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