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7日的下午,安徽合肥发生了一起“少女小周因拒绝90后男子求爱被毁容”的惨剧。昨日,公安机关称周岩的伤情鉴定为重伤,陶某依然以“故意伤害”被起诉!周岩的代理律师称,无论孩子是否早恋,陶某都应为其对被害人的伤害承担全部责任!
事件真相我们已经不用再去深挖,起初以为的完全主观性的“恶意伤害”,现在看来或许也有其客观性的一面。每年在校学生因恋爱问题或杀人或自杀或殉情的不在少数,综合一切看来,周母起初否认陶周两人为恋爱关系,我们也可以理解。但在众多合照的曝光下,周岩内心是否考虑过到底是什么造成今天的这个结局?是因爱生恨?还是陶心理畸形?
那些一个个因情而死的大学生们,难道对这个社会就真的一点警示没有吗?他们的父母又是怎样的一个悲切?
不管怎样,陶某这种过激的行为是完全不可取的,他都应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恶劣后果担负赔偿责任,但那些赔偿真的就是周家想要的吗?那些钱能换回孩子美丽的面容吗?能换回一辈子如初的幸福吗?人家都说爱情是滴血的玫瑰,有得到必然会有付出。希望学校家长高度重视学生早恋问题,不要等到造成恶劣事故了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