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市区新亚广场附近的何女士说,9月10日上午9时许,她在八一五中路办完事后,持中行存折到八一五西路的中行宁德分行营业厅取款。她向银行窗口柜员提出要取3万元现金,不一会儿,何女士接过工作人员递来的存折和现金后,便放进包包回家了。我将这3万现金用于当日经营周转后,下午,从3万现金中抽出4张百元钞,用于支付日常费用,之后将剩余的2.96万元存入了附近的中行东侨支行。
“当晚6时许,我接到中行宁德分行柜员肖某某电话,说我上午取款时,多拿走了一万元。这名柜员还和其家人一起来到了我家提此事,我当时就明确告诉她没多拿,如果不信可查看监控。”何女士说,之后一段时间,她多次要求中行宁德分行查看当日她到柜台取款时的监控录像,可中行宁德分行始终拒绝。
“令人费解的是,11月14日,中行宁德分行未经本人同意,便划走了我账户上的1万元。”何女士愤懑地说,“如果金融部门都可以未经客户同意,私自转走客户银行卡里资金,那么客户的隐私、财产安全该如何保障?”
记者从何女士提供的中行存折本记录上看到,今年9月10日何女士的账户上就两笔存取记录,一笔取款为3万元,一笔存款2.96万元。
对此,中行宁德分行营业部总经理黄文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银行当日的监控可以看出,何女士确实多拿了一万元。不过这起因业务操作失误导致中行与何女士发生的纠纷事件,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具体情况只能等法院判决了再回应。至于法院何时开庭还没有确定。监控录像作为法庭证据暂不便提供查看。
黄文胜还称,该行曾多次通知对方予以配合,对方却不予理睬,最终只能按照该行内部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至于何规定,黄文胜以不便透露为由婉拒。
律师观点:划走储户账目资金银行涉嫌侵权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福建环三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黄宇健认为此事可从两个方面来看法。
首先银行与客户存在法律上的结算关系。如果银行确实存在多付客户一万元现金,客户如拒不退还便涉及不当得利之名,金额在一万元及以上,银行方面可取证后将客户诉至法院,客户或将面临以侵占罪负相应刑事责任;反之,客户没有多拿这一万元,客户在银行办理了账号,客户的合法权益应受到金融、银监部门的保护,未经本人同意,金融部门不得私自划走账目资金。
黄宇健认为,即便客户有拿,金融部门如果私自划走客户账目资金却没有给出明确解释,金融部门或涉嫌侵犯客户合法权益,以及违反了客户到银行办卡时签订的有关协议书内容。客户可取证后,根据从其账户当日被银行划走现金之日起,给其个人造成有因果关系经济损失的项目来计算,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
何女士说,目前她已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保留证据及时报案。
对于此事件,宁德晚报将继续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