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成立后,对商业的立法逐步走向规范,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经济走上快速发展的快车道,对商标相关的知识产权立法正在加强并逐步完善中。商标转让作为商标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商业社会中正在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现代法治社会下的商标转让的主要形式有继承转让、合同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三种形式。但是对注册商标而言,主要有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最常见的方式,它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来转让注册商标的方式。而继承转让主要是指注册商标的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之后则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而第三种也比较好理解,主要是指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事件,商户无法无法在继续经营下去,则又政府强制的行政命令来实现其转让。
注册商标转让途径则主要有委托组织办理和到商标局直接办理两种。商标法规定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但是商标局在对商标转让进行审查的过程中,一般会给申请人发出各种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之类的文件。这些文件一般都通过邮寄,而我国目前邮政系统还不完善,给转让注册的进程的进程造成了较大影响。鉴于以上的情况,如果申请人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甚了解,又在地域上不是很方便,则应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这些组织的从业人员大多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对商标转让注册过程的业务和流程比较熟练,则给申请人带来很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