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申请代理,同样,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进行直接办理。目前,国家认可的进800家商标代理组织分布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其转让商标是委托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为办理,还是自己直接到商标局进行办理。如果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便可以直接到商标局进行办理;若不了解相关的法律及流程,最好还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代理办理。目前在我国,商标局在对商标转让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往往要给申请人发出各种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文件。这些文件大都要申请人对所申请的内容做出一定修改并及时回复。鉴于我国部分地区邮递通道不畅通,或者说有些申请人的地址发生相应变动,申请人收不到商标局所发文件的现象屡有发生,从而影响了转让注册的进程。
目前,商标转让的办理途径有以下两条: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或者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进行办理。通常情况下,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则理应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