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先生来电:省城教师宋连生写了两本书。2009年12月,他发现网易公司未经自己允许上传了这两部作品。于是他到北京状告网易公司,请求法院判令网易公司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近日,经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网易赔偿宋老师2万元。
宋连生是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几十年创作完成《农业学大寨始末》和《工业学大庆始末》,再现了那段特殊历史时期的面貌。2005年6月,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这两本书。
2009年12月,他发现网易公司未经自己允许上传了这两部作品,并对作品擅自进行修改,侵犯了自己对这两部作品享有的著作权。于是,他请马倍战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替自己维权。2010年6月28日该所律师向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以期合理、合法协商解决该著作权纠纷。
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收到律师函后表示,自己只是转载了其中一小部分,不认可律师的说法。
于是,宋连生准备状告这家公司。因为这家公司的服务器在北京朝阳区,于是,他到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请求法院判令网易公司:在网易网上传《农业学大寨始末》和《工业学大庆始末》的页面公开发表声明向自己赔礼道歉;赔偿自己经济损失10万元。
网易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于是,此案移交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今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网易公司侵犯了宋连生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网易公司赔偿宋连生22800元。
网易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原审法院认定网易公司侵犯了宋连生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正确的。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今年9月16日,该院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