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期人民网IP沙龙如期举行,本期沙龙邀请到国家工商总局
商标局副局长吕志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
知识产权处处长王志广、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朱荣力、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蒋志培、外商投资协会优质
品牌委员会主席张为安以及企业代表共同探讨互联网上侵犯商标权问题。
互联网对人们生活影响之一就是带来了消费方式的变化,曾几何时,上网购物俨然成为时下流行的消费方式,在最近几年发展尤为迅猛。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最新监测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个人网店数量已达1200万家,网购用户突破1.3亿。网上支付、网络购物和网上银行用户半年增长率均在30%左右。不仅如此,网购市场还带动了快递业和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的迅速发展。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基于网络购物的快递企业已经有6500家,而网上支付市场的交易额达到了4500亿元,其中中国支付宝、财付通和中国银联电子支付占据了前三位的市场份额。
但现实问题是,网购大行其道的同时也随之衍生一系列问题,即网络售假问题、侵犯商标权。对此,吕志华局长在IP沙龙中明确讲到,“网上侵犯商标权是侵犯商标专有权行为的一种形式,它只不过把日常的侵权行为延伸到网络了。”,她还指出了侵犯的三种形式,不过,她表示,这些网络上的表现形式,在确定侵权行为、判断侵权证据、考虑侵权行为主体资格确定的方面,执法中还存在很多难点,需不断地探索。
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在判断侵权行为、界定侵犯责任时存在一定难度。张为安说,由于经营网站销售假冒商品实际上规模不需很大,几个懂技术的人开网店,在全国各地找货源和客户。这个发展趋势到现在,甚至结合境外地点注册皮包公司,取和这个权利人非常近似的公司名称的域名注册,侵权犯罪手法越来越复杂化。因此,网络的全球化、虚拟化等特点使得网络侵权的监管和维权变得十分复杂。
在本期沙龙中,嘉宾与现场来宾针对网络侵犯商标权热点问题网络侵犯商标权的整体特性、如何辨别假冒或者侵犯商标权产品、网络运营商的责任如何界定、网络当中侵权与犯罪如何界定、网络运营商如何辨别产品的真假、刑侦方面公安调查如何取证等进行了探讨。
此外,来自Ebay、博世集团、高通公司、辉瑞公司、丹佛斯公司、思科公司、宝马汽车公司、LG集团、赛诺菲 安万特投资有限公司;约翰迪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诤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中联知识产权调查中心;北京万惠达律师事务所;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北京创智信远公司以及来自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和知识产权新闻宣传中心的代表共同参与本次沙龙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