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 时间:2011/5/23 9: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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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将集体商标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的。
二、证明商标
(一)证明商标注册人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或者控制,致使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其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
(二)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无正当理由不予允许的;
(三)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的,但注册人未在一年内报商标局备案的;
(四)凡符合相关证明商标使用条件,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但注册人拒绝办理相关手续的;
(五)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该证明商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