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2) 时间:2011/9/23 10:08:19
--
企业因合并、分离、兼并等原因须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的,须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由受让人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发给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相应的转让通知单和转让证明通知单。
商标转让需提供以下文件和材料:
1、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3、受让人的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