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搅了,我想请问下,我和朋友买了家公司,之后延用了原公司的商标名称,现在有家公司,说我们商标侵权了。 我们不在一个市。
09年我们公司成立,没去注册商标,11年原告去申请商标,12年发现我们和他们用的一样,14年他们申请下来了,15年他们起诉我们。
请问 1. 我们在他们申请前就在用这个商标了,算侵权吗?可以申请不赔偿吗?如要赔偿让之前的老板过来解决吗?我们确实不知道他们和我们一样。
2. 原告的律师费和公证费能让原告自行处理吗?诉讼里原告要求我们支付。
谢谢
已解决 发布者:
sherry_yin@mandarinking.org
发布时间:2015/7/27 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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